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安排,为有序做好本轮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人员范围
纳入学校岗位总量管理的在编人员。
二、岗位聘任条件
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浙水院〔2024〕48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五轮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24〕49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机构设置及编制配置方案》(浙水院党〔2024〕33号)、《经济与管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浙水院经管〔2024〕10号)、《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浙水院经管〔2024〕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岗位聘任工作安排
1.教职工进行岗位申报,依据申请岗位的类型填写《管理服务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或《专任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于7月22日16: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或钉钉发给金迪。
2.7月23日院办公室统计汇总聘任申请信息。
3.7月24日上午召开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会议,审定第五轮岗位聘任结果。
4.7月25日上报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5.后续聘任工作按学校安排执行。
联系人:金迪,联系电话:86929015。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校聘管理服务岗位可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管理服务岗位聘任申请表
附件3:专任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附件5: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