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18〕5号),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2020b25050、2021b05027、2022b05046等3名同学为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减免人员。
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9日
联系方式:学工办 0571-86929078
学院纪委邮箱:jingguanjw@163.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