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申报1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寒假、遴选、公示(包括学校公示和教育厅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2022年12月23日前:请各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初稿申报材料至科技处,《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纸质版申报材料含: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其中至少1份学院盖章),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2.申报成果:1份。3.相关证明材料:1份。
12月30日前: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我校可申报限额,科技处将于12月30日前完成校内遴选。
1月3日—1月16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2月8日前:正式申报,入围者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详细报送要求见:四、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五、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2月10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
2月13日-2月14日:浙江省教育厅公示
2月23日:学校完成纸质材料报送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类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份数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各类申报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不能转存为格式或者PDF格式。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检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文件,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
2.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需要是文字版PDF,不能提供扫描版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3.各类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申报评审表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姓名+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命名;申报成果本身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姓名+成果:成果名称”命名;申报成果附件材料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姓名+附件材料1:材料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姓名+附件材料2:材料名称”等等命名。
六、补充说明
与省奖不同,本届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申报。
七、材料报送联系人和地址
科技处联系人:王新雪
电话:0571-86929028
地址:钱塘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1209办公室
社科厅函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