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16号)要求,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内访学访工”(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计划。现将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访问工程师的导师应当为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专家、管理骨干等,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本科高等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为主,高职高专院校选派国内访问工程师为主。
学校对列入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作为其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
四、申报方式
2022年“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继续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5月30日之前完成,此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戴曦,联系电话:8692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