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浙水院〔2021〕79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学生代表投票、评审组现场投票等程序最终产生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拟推荐潘悦(国商19-1)、王燕玲(人力18-1)作为学生代表参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若存在异议,请于12月3日16:00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教学科研综合楼B617室,电话:86929078)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