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勤敏博学立潮头,乐学求实争创优。为深入推进情怀教育,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带头作用,为展示当代大学生睿智拼搏风采,激励全院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争“做有情怀的弄潮儿”,我院现开展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奖项名额
此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实际申请人数及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我院“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
我院将从建议名单中择优推荐2位同学参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的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请有意向申请并满足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一)(附电子文档包含:第三人称撰写的主要事迹、300字以内的竞选理由、竞选口号、个人校级以上重要奖项的荣誉证书照片以及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
2.班级民主审议
各班级对个人申请进行民主审议,确定无异议后,于11月23日12:00前将电子文档交至邮箱51013819@qq.com;
3.资格审查
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评议,如发现事迹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4.投票评选
资格审查后,我院将组织召开“十佳大学生”评选会,候选人作现场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示结束后,由学生代表及学院教师进行投票,其中学生代表投票票数占30%,教师评审投票票数占70%的权重计算,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我院“十佳大学生名单”;综合得分前2名的同学将作为我院代表,直接参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
5.网上公示
“十佳大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及公众号上公示3天,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将活动与优良学风建设、班级凝聚力培养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广泛发动班级同学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实施,使“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的过程。
有疑问请咨询: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07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