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联系方式:学工办 0571-86929078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