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教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全面服务支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水院教研〔2020〕1号),决定开展 2022年度学校高教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 1项课题,作为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 1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 2项。
3.凡有在研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主持人仅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围绕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对策举措。
2.选题应面向我校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价值。
3.选题要立足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体现我校在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
4.课题申报须依据上述要求,参照《2022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1)。课题申报指南所列内容是选题方向,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鼓励以与指南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申报课题,前期成果可以是相关的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课题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和《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 1份(见附件 3),申请书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课题申报资格。
2.高教研究室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果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三、其他
1.课题研究期限和验收条件,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2.请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 11月 10日
材料上交地点:综合楼 1303办公室
联系人:刘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