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我院拟于2021年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4.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5.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6.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共青团员。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原则上已满6个月。
2.入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受处分期间者;学生成绩有不及格的。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员推荐人选。党支部组织会议、个别谈话或党员联名推荐优秀人选。
2.群团组织推优。团支部书记联合各班组织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推荐初步人选,经二级学院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推优人选。并于2021年10月15日将推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团支部命名(如:人力S21-1班)发送至学生负责人邮箱1281047856@qq.com。
3.确定拟定人选。支委会综合运用推荐结果,结合申请人现实表现研究讨论拟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公示征求意见。各支部通过网络、宣传栏、公示栏张贴公示书,对拟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党委备案。公示结束后,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过程材料于10月19日17:00前报党委审查备案。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xls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