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2021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程序
经济与管理学院严格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登录学工系统(手机登录易班)向所在班级提出在线申请。
(三)9月23日前由各班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相关班委以及同学代表。按评选要求组织全班学生按规定程序对申请学生予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推荐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经班级内部公示后,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复审。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四、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详见《浙江水利水学院综合测评办法》(学生手册2021版)。
(二)预分配名额
依据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在考量学院满足申请奖学金人数后,特制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一等奖25人,二等奖127人,三等奖190人,单项奖学金25人。详见下表。
五、注意事项
1、预分配名额只用作参考,最终以学生基数及学校最终文件为准。
2、体育成绩不计入智育测评,体育保健课成绩不受单科限制。
3、优秀学生奖学评选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智育测评分高者。评选学年德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4、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65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60分及以上。
5、一等奖学金智育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二等奖学金智育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三等奖学金智育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
六、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七、上报材料及评选时间
各班级请于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名单按要求录入《综合成绩分导入表》及《202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校奖学金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842041903@qq.com(以班级+表格名称命名)。
各班级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本人请于9月30日前登录学工系统(手机登录易班)向所在班级提出在线申请。
联系人:嵇悦 联系电话:15967248851
联系人:严婕怡 联系电话:13626708772
联系人:丁思伟 联系电话:0571-96929078/17815999885
附件:
202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校奖学金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