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发布,现将我校申请组织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请入口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请通知》、《项目指南》和《申请须知》。
(一)政策倾斜
1.聚焦重点领域。基金项目和公益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的申请数不少于80%。
2.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不少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基金探索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
3.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
(二)申请项目类别及限项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含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类计划。
我校限项情况如下:
1.自然科学基金
(1)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
(2)重点项目、探索项目,共计限额16项;
(3)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项。
2.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共计限额15项;
(2)分析测试类项目限额10项;
(3)实验动物类项目1项。
二、工作安排
1.7月15日下午16:00前:提交申请书正文电子版。
2.7月16日至7月20日:申请书正文校外送审。
3.7月21日:结合校外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申请项目名单。
4.7月22日上午9:00时至7月25日下午16:00:拟推荐申请项目集中完成系统填报,各申请单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5.7月26日至7月30日:科技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上报省基金委。网上申报从2021年7月6日开始,7月25日日截止。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项目做好审核、汇总、评审及排序,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申请书正文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提交科技处。
受理申请期间,如需咨询相关情况,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沈晓红;联系电话:86929153(88153),13858063930;地址:综合楼1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