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1年6月30日之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推荐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上获得过校“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
三、推荐办法
1.个人自荐:学生个人参照推荐标准进行个人自荐;
2.组织推荐:学院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同时结合校“十佳大学生”获奖名单和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3.学院最多推荐1人,学校再根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2人报送省教育厅。
4.申报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8519400@qq.com,包含以下内容:(1)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附件);(2)被推荐人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
联系人:卢慧妍;联系电话:86929078;报送材料时间:5月11日前。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