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已经发布,现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校内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成果条件
1.近五年内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和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水利科技研究成果或水利科技推广成果。
2.省内水利科技成果或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此次创新奖采用网络提名的方式,由提名单位登录“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进行申报,请有意向的老师们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提名书(附件3)。
2.提交附件材料包括:创新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证书、评审证书)、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查新报告、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检测、检验报告、论文论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格式建议为PDF)。
3.提名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38293365@qq.com。
三、校内提名
1.考虑到提名公示,故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薛妍,电话:8692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