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我校南浔校区全日制在校生,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能完成正常学习任务,积极参与南浔区各项志愿活动的,因以下情况造成学习、生活困难,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受到其他各类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
(二)负担学生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突然失去劳动能力(如伤残、疾病、疫情等)或发生重大变故,使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学生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突患疾病,但仍坚持正常学习;
(五)其他经认定可以申请资助的。
二、补助名额及标准
本学年拟资助经管学院12名学生,基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采取直接打入学生饭卡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
三、资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资助的学生根据通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表》(附件1),经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推荐,由班长汇总后填写《“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汇总表》(附件2)于3月8日20:00前,将两项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jweuchenkai@163.com(文件名示例:“姓名-班级-‘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表”、“班级-‘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汇总表”),逾期视为放弃。
2、请班级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切实掌握班级受资助对象学生情况,组织好“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工作。
(二)学院审核
学院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学生资助对象情况等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提交不全、情况不实的,不予受理,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在二级学院意见栏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陈恺,联系电话:19550138211